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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然遴选临海市产业母基金(二期)子基金
为了有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源介入临海市产业投资,推进临海市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升级,充实行展财政资金的指导和放大效应,凭证《临海市产业基金治理设施》、《临海市产业子基金治理暂行设施》等有关划定,明确临海市二期产业基金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以参股子基金为主。现面向市场公然遴选子基金治理机构,通告如下:
一、投资偏向
临海市产业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其中二期产业母基金规模15亿元,治理人为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二期产业基金母基金接纳“子基金 直投”运作模式,80%投向子基金,通过确立行业基金、区域基金、专项基金等举行投资,20%可直接介入项目股权投资。基金聚焦创业创新,助力临海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数字经济、新质料、新能源、高端制剂(医疗器械)等领域。
二、子基金治理机构运营资质
子基金治理机构应为从事创业投资治理或股权投资治理流动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等,应知足的详细条件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羁系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挂号立案,实收资源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有牢靠的营业场所和与其营业相顺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相符私募投资基金监视治理有关划定的及格投资者召募资金,具备优越的资金召募能力;在提交子基金互助方案时,须至少已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30%额度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答应函等质料;
3.具备厚实的投资治理履历和优越的治理业绩,健全的投资治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指点、治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含)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治理事情履历的高级治理职员,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及其他从业职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乐成案例;
5.若以团结体形式加入子基金治理人选聘的,团结体成员不得跨越两家,且在后续签署条约时需明确一个牵头人。
三、子基金设立要求
母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或对已设立基金增资应当相符下列要求:
1.激励注册在临海市。子基金介入国家、省、市各级政策性基金可不在临海市内注册;其他需在临海市外注册的,需上报基金治理委员会审批。
2.母基金对单一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跨越子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和最大出资人。
3.子基金投资于临海市内企业和项目的资金不低于母基金认缴出资额的1.2倍(参照《临海市产业子基金返投认定尺度》执行)。
4.母基金不先于子基金其他出资人出资,可与其他国有出资人同步到位。
5.子基金的投资限期原则上不跨越3年,存续限期一样平常不跨越7年,详细以协议为准。
四、投资决议
子基金接纳市场化方式运作,由子基金治理机构依据合资协议(章程或条约)约定举行投资决议。母基金可委派一名代表作为子基金投资决议委员会委员或投资考察员、照料委员会委员、董事、监事等,介入子基金投资决议。母基金委派职员对子基金拟投资项目或拟参股基金是否相符执法律例及子基金协议(章程或条约)等举行合规性审核。
五、治理用度
子基金治理机构根据行业老例确定治理费及门槛收益率,原则上子基金治理费以子基金实缴出资总额或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源金为盘算基数,提取比例最高不跨越2%/年。
六、收益分配及亏损肩负
收益分配接纳先回本后分红模式并设置门槛收益率,门槛收益率不低于税前8%/年。投资收益先根据子基金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根据子基金协议(章程或条约)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
七、投资限制
参股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跨越子基金规模的20%;子基金存续期内,投资接纳资金不得再用于对外投资。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营业:
(1)为企业提供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营业;
(2)公然生意类股票投资,但介入上市公司、非上市民众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和私有化等股权生意形成的股份除外;
(3)投资于期货、证券投资基金、房地产、AAA级以下企业债券、信托产物、非保本理财富品、保险设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4)举行肩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5)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资金拆借、赞助/捐赠等;
(6)刊行信托或聚集理财富品召募资金;
(7)其他执法、律例或本协议阻止从事的营业。
八、特殊情形下的退出放置
子基金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母基金有权选择退伙或向第三方转让所持权益份额,其他出资人应根据母基金的要求签署一切需要的文件或推行所有需要的程序以确保母基金上述权力的实现。这些情形包罗:
1.子基金确立方案获得批准后,未按划定程序完成设立手续跨越6个月的。
张一鸣的对手,多了一个又一个
2.母基金向子基金账户拨付资金后,子基金未开展投资营业跨越6个月的。
3.子基金确立运行12个月内,子基金或治理人关联基金尚未为临海引入项目或直接向临海市内企业投资的。
4.子基金未按章程或合资协议约定投资的。
5.子基金治理机构发生实质性转变的(包罗但不限于基金治理机构专注子基金的投资运营团队过半数发生转变的)或子基金治理机构内部缘故原由导致子基金投资运作泛起阻滞的。
6.发现其他严重危及母基金平安或违反基金政策目的等事前约定退出情形的。
九、子基金申报流程
1. 公然征集
本次申报时间不设限,耐久有用。
2. 投资立项
母基金治理人对子基金举行开端筛选,对相符投资偏向和投资条件的子基金举行立项。
3. 尽职观察
母基金自力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子基金申请机构、治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观察,体例尽职观察讲述,并提出投资建议。
4. 投资决议
完成尽职观察后,母基金治理人将子基金设立方案、投资建议、尽职观察讲述等相关资料提交基金治理委员会举行决议。
5. 社会公示
母基金治理人将在基金治理委员会推行决议程序后5日内对拟投资子基金设立方案举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事情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观察程序。
6. 执法文件的签署和资金拨付
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观察异议不确立的,母基金治理人将实时与子基金治理机构开展子基金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各项执法文件的起草、谈判、修订事情,形成最终版本后由母基金签署盖章和举行资金拨付。
7. 投资后治理及退出
母基金治理人认真开展投后治理,投资接纳与退出。对子基金投后治理措施包罗但不限于运作情形信息汇总、绩效评价、子基金投后事项的合规性复核等。
十、申报方式
相符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向浙商创投发送加盖公章的《子基金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至邮箱fof@zsvc.com.cn。吸收到上述质料后,《临海市二期产业基金母基金治理机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将在两个事情日之内通过邮件回复。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1-89922550/13575774531
十一、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答应对申报质料的正当性、真实性、有用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伪质料的,母基金将不再举行互助,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子基金治理机构凭证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3.申报质料不予退回。
特此通告。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9日
附件:子基金申请表
泉源:浙商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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